(三)承办单位接件后若认为批办意见确有不妥,在接到建议、提案7日内将原件返回市政府督查室并说明原因,由市政府督查室另行转办;不得擅自转交其他单位办理,更不能拖压搁置.
(四)对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牵头主办单位要和协办单位主动联系;协办单位要和牵头主办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结果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行文答复代表或委员,并抄送协办单位。
(五)各承办单位上报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前,要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情况结果填写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上,并与答复内容于5月1日前一同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六)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除按规定格式直接答复人大代表外,应分别抄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各一式3份(含电子文本),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1份、代表所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1份。(七)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除按规定格式直接答复提案人外,应分别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各1份(含电子文本)。
附件:1.郑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2.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略)
3.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4(略)
4.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略)
5.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略)
6.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略)
7.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略)
8.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郑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学军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马运生 市政府办公厅纪检书记
成 员:蔡 红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春山 市财政局局长
王霄鹂 市教育局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杨玉章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赵新民 市商务局常务副局长
崔正明 市园林局常务副局长
杨 琦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助理
李 刚 市工信委纪委书记
赵治业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