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交给郑州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34件;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交由政府部门办理的建议571件、提案560件。为认真做好今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项涉及面广、运转环节多的工作。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政府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落实工作部署,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接受监督、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刻意义,真正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改善民生、为民服务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措施和手段,作为树立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统筹安排,“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同时要落实具体的承办人员,做到有部署、有目标、有检查、有责任、有考核,使办理工作在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要继续坚持分管领导亲自安排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内容,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讲究方法,强化措施,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牢固树立依法办理的观念,认真学习和掌握办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做到依法答复,依法落实。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采取现场办理、专题调研、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流程,突出办理工作重点,把握重点环节,及时沟通情况,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形成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把保质量、重实效作为主导思想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应予以解决并且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及时解决,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一些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所有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前务必要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
三、跟踪督办,增强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