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泸州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60号)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川办发〔2010〕98号)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及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现参照省上做法建立泸州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团委、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泸州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川办发〔2010〕98号)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泸州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针对青少年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由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等8个部门组成,教育局为牵头单位。教育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