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海堤巡视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变更的批复
(2010年12月20日)
海堤管理处:
你处《关于上报2010年海堤维修加固专项工程(海堤巡视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变更的请示》(海堤报〔2010〕1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海堤巡视管理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水管〔2010〕29号)同意在独流减河左堤(桩号66+285~66+385)与海堤(桩号110+500)交口处新建巡视管理用房,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海堤管理房130平方米及配套院落一处,批复投资42.3万元。由于滨海新区编制的《独流减河两岸生态防护绿地规划》对独流减河左右堤堤顶部分(各150米宽)实施堤防绿化,致使项目选址重叠。同意将该项目延至以后实施。
2、同意将该项目投资转移到海堤荒地河闸上堤道路工程。
3、海堤荒地河闸上堤道路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天津市海堤长139.62公里,为了方便工作人员巡查大港海堤,修建和主要交通道路(海滨大道)连通的上堤道路是十分必要的。荒地河闸上堤道路位于海堤桩号110+885处,大港荒地排河左堤(海滨大道电厂河桥北和荒地排河挡潮闸之间),长约350米,现状堤顶路面凹凸不平,堤顶高程为4.2~4.6米(大沽高程系统,下同),堤顶宽度3.8~6米。同意对该路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