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郑州市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研究试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郑政办〔2011〕10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郑州市开展公共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我市选取义务教育服务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作为试点内容。201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等地区推动人口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社会〔2011〕184号)批复同意了《郑州市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试点方案》。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相关单位职能,现将试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服务试点
以构建面向郑州市户籍人口和常住外来人口的公平、均等的义务教育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着力实施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等教育重点发展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区每年新增小学学位2.2万个,初中学位0.9万个。
出台进一步明确市、区(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和目标,以及加强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等方面意见或规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二、关于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试点
以构建权威、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为不同政府部门开放不同权限的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更有效开展公共管理和服务为目标,对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整合并充分利用各类人口信息采集管理渠道,探索新的流动人口信息收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享的体制、机制。
出台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共同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综合平台、共享信息服务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规定或办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负责,市统计局、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人社局配合。
三、其他试点工作
(一)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二)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理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