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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职学校开展“明理、立志、勤学、成才”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教育百校行活动的通知

  此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由广东省职业教育学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和广州青年报社承办,联系人:江存余,电话:37629419;陈琦,电话:02037628572;金光风,电话:02083399641,13822192219,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12号青宫大楼六楼605。

  附件:1.百校行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2.“万名学子同声颂党恩”红歌赛方案
  3.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4.“励志人生”青年创业报告会活动方案
  5. 爱国主义电影巡播活动方案
  6.广州志愿者通讯社成立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百校行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李小鲁  广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副主任:袁本新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毕燕萍  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
  张海波  广州青年报社社长
  办公室主任:
  江存余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金光风  广州青年报社
  办公室副主任:
  陈 琦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汪永智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朱 冰 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罗维东 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青年报社,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12号青宫大楼六楼。联系人:江存余,电话:020-37629419;金光风,电话:020-83399641,13822192219。

  附件2:
“万名学子同声颂党恩”红歌赛方案

  一、活动对象
  以学校为参赛单位,广州地区或者在广州地区设有分校(包括从化、花都、增城、番禺地区)的中职学校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活动要求
  以“唱党歌、举党旗、铸党魂、跟党走”为主题,广泛在校园开展群众性歌咏合唱活动。各学校通过举办合唱节、合唱比赛、合唱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群众性主题合唱活动,引导广大中职学生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使主题突出、品位高雅、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文化占领高校校园文化阵地。
  三、红歌赛组织形式、时间区分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初赛阶段:2011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初赛阶段由各学校组织实施,每所学校推荐1-2支合唱队并自行录制合唱队演唱光盘,参加复赛。光盘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青年文化宫六楼605室,光盘外包装请填写报名表,并在光盘上注明学校、演唱曲目。(如“红歌赛·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红星照我去战斗》”+联系人方式)。
  (二)复赛阶段:2011年5月10日至5月30日。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校报送参加复赛的优秀合唱队(VCD或DVD)进行评审,评选出30-50支优秀合唱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现场红歌赛。
  (三)决赛阶段:2011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通过决赛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评选出若干名学校优秀组织奖。
  四、红歌赛决赛阶段竞赛规则
  (一)参赛曲目:参加复赛和决赛的各学校合唱队曲目必须是我厅推介的《120首红歌合唱歌曲目录》(不随文印发,可在省教育厅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中的歌曲,每支合唱队必须会演唱10支以上曲目(其中《国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唱祖国》是所有参赛队必须会唱的曲目),上交光盘时请注明会演唱的十首歌曲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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