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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凌奥投资有限公司鑫湖园公寓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凌奥投资有限公司鑫湖园公寓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2010年12月27日)


天津凌奥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申请和《天津市鑫湖园小区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热水资源的申请,取水地点为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处项目所在地,取水层位为奥陶系地下水热水,取水用途为供暖,共凿井2眼,一采一灌,井深1495米左右,封闭运行,年取水量为24.18万立方米,回灌量应不少于开采量的95%。
  二、你单位应加强取水井和回灌井日常运行管理,按要求安装地下水位、水温、开采量、回灌量监测设施,定期将井的水位、水温、水质、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报送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其中水质应在每个运行季节使用完毕后化验上报,运行期间水位、水温、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应每月上报。水量计量应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三、请你单位在凿井施工前将凿井施工方案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审查。取水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将相关成井资料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验收。
  四、水井工程验收合格,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请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立即报送取水计划建议,经市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取水,并按要求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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