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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粤司〔201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构建良好的用工环境、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切实解决好劳动关系不和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创造有利条件。为深入贯彻省委电视电话会议和汪洋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省厅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司法厅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努力营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平安亚运”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独特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必须清醒地看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面对劳动关系不和谐矛盾增多的态势,必须做好足够的思想和工作准备,按照省委汪洋书记的要求,未雨绸缪,主动作为,从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积极应对。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把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迅速组织调研,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摸清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服务、劳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出台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和支撑、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措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必须清醒地看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司法行政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范畴,努力构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劳动关系,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中,做到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和转型升级,有利于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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