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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
(2010年12月27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有关区县水务局:
  为加快完成我市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现将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水规计〔2010〕52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必须在201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投资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的总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局属单位和区县水务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重要性,切实落实按期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责任,深入分析、及时解决影响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切实重视和加强旬报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把201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一并纳入旬报范围。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日、11日、21日将水利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旬报报送至市水务局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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