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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软信〔2011〕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18号)的有关要求,我委会同省财政厅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对2010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广东粤信创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监理单位。

  各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组织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理单位负责对2010年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中标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同时,要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的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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