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组织单位及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节能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省节能监察中心承办,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培训和考核情况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二)建立能源管理人持证上岗制度。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及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组织的节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颁发的上岗(合格)证才能上岗。
(三)建立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动态管理制度。2007年公布的第一批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必须组织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省里的节能培训,参加复审考核,复审合格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重新颁发新上岗(合格)证,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上岗(合格)证自行失效。
五、其它事项
2011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及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监察,并向社会通报监察结果,同时将监察结果作为对各地区、部门、企业年度节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表:
2011年广东省培训计划安排表
序号
| 计划时间
| 培训对象
| 初定地点
| 培训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3月下旬
| 节能监察机构
| 广州
| 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监控平台使用
| 省中心专家
|
2
| 4月下旬
| 公共机构
| 广州
| 节能基础知识、公共机构管理条例等
| 省中心专家
建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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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下旬
| 新增省监管企业
| 广州
|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专项培训
| 省中心专家
(专项培训不考试不发证)
|
4
| 6月中旬
| 商贸酒店
| 广州(或东莞)
| 节能法规、节能基础知识、节能管理制度等
| 省中心专家
行业管理及建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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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中旬
| 重点耗能企业
| 广州(或佛山)
| 节能法规、节能基础知识、节能管理制度等
| 省中心专家
高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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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下旬
| 节能服务机构
| 广州(或珠海)
| 节能法规、节能基础知识、节能管理制度等
| 省中心专家
高校教授
|
7
| 8月中旬
| 节能监察机构
| 广州
| 节能监察工作培训、交流
| 省中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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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月下旬
| 重点耗能企业
| 广州(或江门)
| 节能法规、节能基础知识、节能管理制度等
| 省中心专家
高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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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月上旬
| 节能服务机构
| 广州(或佛山)
| 节能法规、节能基础知识、节能管理制度等
| 省中心专家
高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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