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函〔2011〕86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省工业园区协会:
近年来,各地、各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转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双转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双转移”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推动“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现就加强“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园要把报送“双转移”信息作为一项日常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强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人员负责信息采编报送工作。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指导本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双转移”工作信息的搜集、编写及报送工作。
二、抓好重点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各地、各园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双转移”工作要点以及“双转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联系本地、本园的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向的信息采集: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双转移”政策的情况;
(二)推进“双转移”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绩;
(三)推进“双转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建议;
(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五)省产业转移工业园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六)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有关情况;
(七)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会议、调研、交流学习等)及其成效;
(八)“双转移”工作的重要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结果。
三、确保按时保质报送信息
各地、各园应加强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报送信息和数据。每月10日前登录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月产业转移相关数据。每季后第一个月15日前,登录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本地区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招商引资等进展情况。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月统一报送各类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随时发生的信息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