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2011〕28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局,省企业联合会、省连锁经营协会:
为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和2010年12月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超对接现场会精神,我们制定了2011年我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陈远树、杜子坤,电话:83135871;省农业厅联系人:李二华,电话:37288660)
附件:
2011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和和2010年12月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超对接现场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1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扩内需、保供应、平物价,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市民满意、政府放心为目标,引导建立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有效对接的渠道和机制,加快构建少环节、低成本、畅通高效、绿色安全、自主品牌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实现鲜活农产品质量从生产基地到零售终端全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农超对接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到30家、400家,农产品产地直供总额20亿元,连锁超市“农超对接”销售量占农产品销售比重平均达到30%,参与“农超对接”的合作社成员年平均纯收入高1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适应“农超对接”需求的农产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米袋子”、“菜蓝子”基地特别是蔬菜基地大棚,为超市等对接单位提供更加广阔的选择空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办理无公害等农产品质量认定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为“农超对接”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地开展农产品清洗、消毒、分级(拣)、包装,以变废品为肥料、减少城市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