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渝府发〔201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加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一、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好。“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08〕27号),制定完善扶助残疾人规定34个,残疾人权益保障文件31个,一系列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实施;助残惠残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十大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自己的职责,统一安排,同步考核,形成了共同参与、共推发展的良好局面。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支持残疾人工作,广泛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更实。建立健全了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建成率、人员配备率均达到100%。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加快服务阵地建设,全市新增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10万平方米,建成市残联信息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启动建设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和市特殊教育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各区县(自治县)均已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6个区县(自治县)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加大了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培训社区康复人员6000余人(次)、各级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市、区县(自治县)残联全部建立公众信息网站,开通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站,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功能。
残疾人得到实惠更多。“十一五”以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万例,创建32个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创建10个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550个。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学生入学救助,“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4%,残疾大学生录取率达92%。对2.7万名城镇残疾人和5.5万名农村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2.1万人,城镇残疾人登记就业率达86.2%。扶持贫困残疾人18万人,解决了11万名残疾人的温饱,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11492户。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建成全国“文化进社区”示范社区40个,建立市级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9个,组织举办第四届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和首届残疾人特殊艺术区县(自治县)巡演,组织参加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重庆周活动;举办第三届、第四届全市残运会,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运会和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在国际国内各项赛事中共获89枚金牌、92枚银牌、82枚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