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741”工程(即:建设完善7个重点应用系统、4个共享平台和1个容灾备份中心),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
(一)建设完善7个重点应用系统
1、药品配备使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药物和其它药品配备使用监管和统计分析系统,实现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价格管理、处方行为等的实时动态监管,确保高效服务和病人安全用药。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电政办、市监察局、市医改办)
2、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依托统一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按照国家居民健康档案标准规范,建立居民医疗信息交换、处理、存储、管理、利用机制,形成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使医务工作者能及时获取必要信息,更好地提供医疗服务;使公共卫生工作者能全面掌握居民健康信息,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工作;使居民能掌握和获取自己的健康资料,参与健康管理,享受持续、跨地区、跨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使卫生管理工作者能动态掌握卫生服务资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信息,实现科学管理和决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医改办、市电政办)
3、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一建设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管理、药品配备使用、绩效考核、医德医风、财务收支、统计分析、全科医生工作站、健康教育、康复管理、计划生育等系统,满足基层健康服务“六位一体”功能需要,为居民提供完善的健康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改办、市电政办、市人口计生委,各区(市)人民政府)
4、区域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区域医疗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检验、医学影像等的检索、分析、调阅和价格管理等信息化。建设统一的诊疗费用清算系统,实现“先诊疗、后结算”就医模式一卡通。完善区域医疗信息系统与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环节配备、使用及监管信息的实时掌握,达到节约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医改办、市电政办,各区(市)人民政府)
5、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基金管理、医疗机构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完善与各类医药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基本药物目录及相关补偿制度的实时、动态更新,广泛推行社会保障卡(也称“市民卡”)一卡通,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公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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