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追溯流程“五统一”要求,开发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追溯管理平台),实现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考核等功能。监控平台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市追溯管理平台开设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工作窗口,负责辖区内相关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
  (二)建设7个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按照“统一规划、政企共建、企业维护”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在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机械化定点屠宰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外埠肉品集中检验点等7个流通节点,根据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和数据传输协议,建设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采集终端,与市追溯管理平台联接。
  1.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匡山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大型肉菜批发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支持批发市场以专用机具为录入设备,以集成电路卡(IC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2.社区菜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社区菜市场规划,结合标准化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在市区60处社区菜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支持社区菜市场以集成电路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验证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查询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3.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超对接”等工作安排,在银座、华联、大润发等大型连锁超市,对商品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改造,使其具备信息标准化采集、销售价签附加追溯码、信息上报等功能。
  4.团体采购单位追溯管理子系统。在大学科技园、山东大学、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团体采购单位,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使其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耗用管理、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团体采购单位开展进货登记、索证索票和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5.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调整发展,运用集成电路卡和无线射频技术(RFID),对定点屠宰企业现有追溯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具备主客体同步追溯功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