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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贺菊英任职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贺菊英任职的通知
(厦府〔2011〕119号)


经研究决定:

  任命贺菊英为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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