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服务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娱乐经营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指导、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出版物管理处(印刷行业处)
负责全市图书出版管理;负责组织图书宣传和全市性书展以及推荐优秀图书;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更名、年检和监管等相关工作;组织对内部刊物的审读,组织查处本市违禁出版刊物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监管;负责全市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拟订本市出版物、包装装璜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政策、法规、规章及印刷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和出版物印刷的承印管理;参与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案件工作;负责监管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八)版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加入的国际著作权条约在我市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宣传著作权知识,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指导辖区内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备案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九)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
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承办打击侵权盗版、“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和“扫黄打非”评先评优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文博处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含水下文物)保护,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指导监督重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文物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负责文物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指导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福州名城、各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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