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的职责分工。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的管理和监督;海事管理部门负责海域采砂临时用海涉及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的治安管理工作;交通(港口)部门负责采砂船停泊临时用海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及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和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建设以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配合做好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建设工作。
(三)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做好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具体建设规划;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四)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负责公交线路、站点设置的规划及公交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市政道路管理,配合做好公交站点的建设与维护;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做好公交场站布点设置的规划工作。
(五)查处“三车”非法营运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取缔人力三轮客车,查处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代步车的日常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非法拼(组)装“三车”行为;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无牌、假牌、套牌摩托车,查处“三车”违章占道停靠行为,市市容管理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分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等,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取缔烟花爆竹生产,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工具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认定及其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活动;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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