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轻纺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轻工、纺织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轻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轻纺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轻纺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轻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轻纺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轻纺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轻纺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机械冶金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机械、冶金及建材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机械、冶金、建材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机冶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机冶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机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爆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负责机冶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机冶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机冶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医化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医药化工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医化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医化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医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医化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医化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医化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务院《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艺美术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工艺美术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工艺美术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工艺美术研究发展,协调推动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技术传承发扬;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