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45路等线路公共汽车票价问题的复函
(珠价函[2009]20号)
市公共汽车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3条公交线路票价的函》(珠公汽函 [2009]54号)悉。根据我局《关于调整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珠价[2005]66号)的规定,现就45路、71路和72路公共汽车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45路公共汽车(上冲总站-南屏街口-屏北三路西)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其中普通车票价1.5元/人次,空调车票价2.5元/人次;71路公共汽车(金鼎市场-景峰广场-锦石)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其中普通车票价1元/人次,空调车票价2元/人次;72路公共汽车(金唐地区农村公交线路)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票价1元/人次。45路和71路公共汽车具体票价见附件。
二、我局
珠价函[2007]22号核准的66A、70A路公共汽车票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