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郭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郑政函〔2011〕3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高新区郭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城规村镇〔2011〕7号)收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12.29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纪要》(〔2010〕021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高新区郭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按照联审联批会议纪要的要求落实以下内容:
1.教育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范围内人口容量进行了重新核算后,将小学规模调整为24班;并在规划依据中增加《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严格按照市环保局的《郑州市基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郭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建(2007)64号〕批复落实。
3.西四环路和药厂街交叉口东北角的规划停车场已调整到梧桐街南侧绿地内,结合梧桐街南侧绿地,与规划消防站相临布置,规划为树阵停车场。
三、改造区域内所有道路、市政管线及配套设施按规划与村庄改造同步建设。
四、严格按照专家评审纪要和市政府联审联批纪要修改完善控规,以及审查审批修规及规划实施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