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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召开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处室予以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办公厅成立“质量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公厅领导和各处室处长(主任)组成,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张学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柏松、龙同胜、冯卫平、商建东,办公厅纪检组长马运生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抽调秘书一处、人事处、综合处、研究室各1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安排专门人员,推进活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动员、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做到工作人员人人参与,责任到人,大家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质量提升年”活动有部署、有行动、有声势、有实效。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处室、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动态信息、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充分利用简报、展板、文化长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提升年”活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为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处室、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处室、单位负责承办的有关工作的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他处室、单位要紧密配合,确保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
  (四)严格考核,强化追究“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有效的巩固活动成果。强化责任追究,对活动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领导、部门、群众意见反映强烈,并长期不能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责任目标

  附件1: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扎实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办公厅各项工作质量跃上新台阶,经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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