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内文〔2011〕6号)
本厅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大家,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办公厅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和“制度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推进办公厅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将2011年确定为市政府办公厅“质量提升年”。为扎实推进此项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为基础,以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树立“质量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着力打造最佳学习型机关、最强创新型团队、最优服务型办公厅、最满意公务员集体,把办公厅干部队伍锻造成一支政治上坚定可靠、工作上勤奋努力、学习上坚持不懈、作风上务实重干、氛围上团结和谐、生活上洁身端行的过硬干部队伍,推动办公厅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巩固和提升“制度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围绕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突出发挥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职能,结合创先争优,结合绩效考核,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服务质量、工作效率、队伍素质和满意程度的明显提高。
(一)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是明确责任目标、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办公厅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以争当优秀单位为目标,以《郑州市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11年)》(郑文〔2011〕1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意见》(郑发〔2011〕5号)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办公厅绩效考核机制。
一是科学确定量化目标。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年度责任目标、年度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三个方面,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科学论证、民主集中的办法,制订可考、可查、可核的责任目标。根据《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试行)》(郑办文〔2011〕12号),按照公务员的职位类别、职位层次和岗位职责,围绕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名公务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和达到的效果,量化公务员责任目标。二是认真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办公厅工作质量提升这条主线,制定办公厅绩效考核办法,着力形成内容具体、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体系。三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贯穿在日常管理全过程,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一级考核一级。各处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处室、本单位公务员绩效考核的主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为其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的主管领导,对处室、单位负责人的考核,通过对处室、单位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办公厅各处室、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日记实、月小结、季度考评”开展,即每日对当日工作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出勤情况以及完成的重要业绩或发生的过错进行记录;每月对处室、单位和公务员的绩效成绩进行汇总小结;每季度对处室、单位和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情况进行初评,处室、单位按照优秀、先进、达标、未达标、末位、否决五个档次评定,公务员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办公厅公布,作为年终评定的依据。四是积极开发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根据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开发研制管理软件,将办公厅绩效考核纳入到计算机管理,实现考核的制度化、科学化、数字化,降低绩效考核的人力成本,提高绩效考核效率,避免出现人为照顾、打感情分等现象,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