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58号),推进全市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3G)网络建设,促进经济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光纤宽带、3G网络代表着当今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我市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光纤宽带、3G网络等一批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智慧淮安”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动光纤宽带、3G网络在全市的建设、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强全市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的规范管理
(一)加强建设管理。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光纤宽带、3G网络作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统一。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城市建设项目中涉及到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须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审查后,到规划、城乡建设部门办理规划、建设许可事项。在项目审批中,要优先考虑光纤宽带、3G网络接入,暂不具备接入条件的,要为下一步光纤宽带、3G网络接入预留配套站址,并保证电信、广播电视网络运营企业平等进入,维护用户自由选择权。
(二)推进共建共享。为减少信息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提高利用率,按照《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要求,由市、(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网络运营企业共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凡是能共建共享的一律共建共享。通信管线的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基础通信管线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9〕87号)执行,基站建设要按照《淮安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淮政发〔2010〕18号)执行,按规定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