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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快速反应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积极开展警、企、地共建活动,以建立联席会议、签订联防协议和组建联防队伍等方式,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创良好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强化项目周边环境长治久安的常态监控。
  五、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宣传为优化建设环境作出贡献的好典型、好事例。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影响项目建设的现象予以曝光;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适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结果,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还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扰乱破坏项目建设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人人关心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舆论氛围。
  六、深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效能监察
  市监察局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效能监察。以铁路、公路、电力和管道等重大线形项目为重点,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办事效率、征地拆迁工作和落实补偿款兑付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省、市重点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环境进行效能监察。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综合监察。监察实行市县两级联动,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阶段考评、巡视督查、重大问题专报、重点问题定期汇报等措施进行跟踪问效,对拖而不决的问题下达督查督办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及时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七、严格执行建设环境问责制度
  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对重点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项目征地、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拆迁安置落实不力久拖不决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项目审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的行为;严肃查处敷衍塞责、推脱责任、相互扯皮、吃拿卡要,以各种理由设置障碍影响项目建设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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