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日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项目单位:
《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日例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日例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保证联审联批日例会规范持续运行,提高联审联批效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联审联批日例会坚持依法行政、集中决策、特事特办、提高效能、责权结合,分工实施的原则。
二、例会形式联审联批日例会每日召开一次,由市联审联批办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市政府会议室。主要任务是排查、汇总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例会协调和主持
日例会的议题确定、主持人安排和会务组织工作中的问题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第一协调人:市政府秘书长;第二协调人:正市级领导干部;第三协调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日例会由常务副市长、正市级领导干部、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或日例会常驻参会单位负责人主持。会议协调的问题,原则上与会议主持人的工作分工、分包项目相一致。
四、例会组织市联审联批办负责会务组织,常驻参会单位应明确熟悉业务并能够代表本单位做出决策的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固定参加例会,每次确保一人参会。
五、参会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项目办为日例会常驻参会单位。其他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会议需要临时通知参会。
六、议题提出及确定县(市、区)联审联批办、市直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均可提出联审联批日例会研究议题。上述单位每周三前拟定下周日例会上会项目议题报市联审联批办,并事先通知项目单位准备汇报材料。市联审联批办负责项目审查汇总,并于每周四排出下周日例会上会项目研究议题和例会主持人,以书面形式报协调人审定。市领导批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事项随时纳入日例会议题。议题和例会主持人确定后,市联审联批办负责通知主持人按时参加和主持会议,并通知相关单位参会。
七、例会程序项目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前期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办理要求和办结意见;主持人确定项目办理要求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