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婚夫妇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指导意见
(淮政办发〔20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好民生实事的要求,现就实施新婚夫妇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婚育观,积极引导新婚夫妇双方自觉参加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为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新婚夫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群众自愿参加。
(二)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要立足于便民、利民,突出以人为本,创造条件提供婚姻登记、优生咨询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揽子服务,方便群众参与。
(三)坚持免费检查的原则。为新婚夫妇提供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体现,国家、省规定的14项医学检查内容一律免费。
(四)坚持检查结果保密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其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检查结果。
三、目标人群
全市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新婚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夫妇参照执行。
四、服务机构
县(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新婚夫妇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项服务的承担机构,同级医院保健机构配合参与。县(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条件不具备的,可委托同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