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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鲁政字〔20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0年11月,省政府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此次检查共分10个组,由李兆前副省长总带队,邀请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参加,各组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安监局、山东电监办负责同志带队,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环保厅、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大众日报、省电视台、省环保宣传中心、中国环境报驻山东记者站派记者随行。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为主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环境执法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比较强烈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情况及环保专项行动典型的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发现问题的工业污染源17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56座、存在污染问题的河流断面24个、信访案件34个、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5个。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重点企业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排放达标率有较大提高,违法排污行为明显减少。在取样监测的101个工业污染源中,达标排放的97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96%;在取样监测的56座污水处理厂中,达标排放的50座,占取样监测总数的89?3%;在取样监测的24个河流断面中,有23个达到恢复鱼类生长参考标准,占取样监测总数的95?8%。与2009年同期进行的环保专项行动相比,本次检查的工业污染源达标率由80?5%提高到96%,污水处理厂达标率由76?6%提高到89?3%,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由33?3%提高到95?8%。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个别信访案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
  (一)部分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无棣水湾福利皮革厂厂外排污沟废水COD浓度1645毫克/升,氨氮浓度59?3毫克/升,分别超标15?45倍和2?95倍;东营光正化工有限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COD浓度148毫克/升,超标0?48倍;临沂江泉肉制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143毫克/升,超标0?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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