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委 | 入户申请经办窗口 | | |
11 | 政策导向区域 | 就业、居住所在地区是否属
政策导向区域 |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和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市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政策导向区域目录核定。 | | |
12 | 文化程度及毕业院校 | 学历证书及
学历验证证明 | 1.办理中专及以上学历验证证明,申请人持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2.办理高中及以下学历验证证明(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请申请人到发证部门或毕业学校办理证明,并凭身份证、毕业证、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请验证,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教育局出具《毕业验印证明》。
3.毕业院校加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重点高校目录核定,此项加分限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市教育局 | | 1.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二楼认证中心大厅。电话:37626800
2.广州市教育局地点:西湖路83号,联系电话:020-22083660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
13 | 住房 | 房地产权登记
情况证明 | 1.提供资料:房地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房地产权利凭证原件(含房屋地址、登记案号、房地产权利凭证编号),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国有房地产登记核查程序:到市、区国土房管局的对外利用窗口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查册打印--制定窗口开票--交费(以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取件(个案即时答复、3件以上须预约)。 3.集体房地产登记核查程序:到房屋所在地的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申请核查(由于各区情况不同,一般5个工作日答复)。 | 市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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