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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加市经贸委等部门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广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加市经贸委等部门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的具体内容,经请示市领导同意,现增加市经贸委、市监察局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请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扎实推进我市医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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