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班子,负责制定本辖区、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推荐、协调、推动本辖区、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协调中央企业进入产业园区等相关事宜,做好跟踪服务;组织本辖区、本企业参加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活动。编写本辖区、本企业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
四、时间安排
(一)发动筹划阶段(3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化认识,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6月底前)。各单位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协议的,力争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洽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地谋划合作项目,寻求和明确合作对象。
(三)重点活动举办阶段(7月底前)。积极参加河南省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同时参加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
(四)项目实施及跟踪服务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洽谈、签约、项目实施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交叉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主动与中央企业沟通对接,做好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统筹协调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与中央企业合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主动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取得成效。
(三)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围绕提升水平、拓宽领域、打造高地的要求,以构建重大产业基地、优势企业集团、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吸引中央企业在我市加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各县(市、区)以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市管企业以产权合作和项目合作为重点,中央在郑企业以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建立区域业务中心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我市与中央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合作。同时,努力在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四)发挥优势,积极对接。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园区和生产要素优势,尽快明确合作对象和目标,加强与中央企业项目对接。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优势,为县(市、区)、企业提供投资和项目信息,帮助疏通渠道,促进顺利对接。市属企业要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和“十二五”结构调整方向,继续巩固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着力开辟新的合作领域,落实新的合作项目,努力发挥带动和表率作用。中央在郑企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总部汇报,争取总部进一步扩大对我市的投资规模,上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重点项目。通过积极组织、主动对接,力争在签约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取得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