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凸显滨海城市魅力。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生活性岸线的公共属性,建设亲水近海空间。通过河海贯通、山海相望建设城市新的景观带,把海洋元素引入城区,打造“城在海边,城海交融”的城市空间特色形态。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发展海洋产业,引进游艇、帆船等海上运动项目和休闲设施,把对海洋的开发引入城市生产生活。重点加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滨海空间的规划建设,实现深圳东部海岸线的高品质开发和最严格保护。
五、以城市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打造优质产业空间。加强城市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对接,以城市空间的优化提升,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加大零散工业园的升级改造和整合力度,力争五年之内建设10个规模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用地连片、配套齐全的产业园区,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用地空间管制,建立包括科技厂房租赁和土地出让、租赁、回购等措施在内的产业用地机制,以有限的产业用地保障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二十)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通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管理的基本单元功能。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提高网络化水平。实施原经济特区外公共设施倍增计划,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的供给能力,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实现每个功能组团拥有1-2家三级医院,居民居住500米范围内有基础教育设施,15分钟行程内可以到达社区服务机构。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到2015年实现轨道站点15分钟出行覆盖范围常住人口占全市的50%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
六、以区域合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十一)推进深港更紧密合作。从国家战略高度,探索深港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把前海地区打造成深港合作先导区,深化深港服务业共同发展。合作开发落马洲河套地区,推进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等跨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通关方式,促进要素更便利流动。全面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推进香港高校来深合作办学、办医,全面深化创新科技合作,联手打造世界级创新中心。拓宽深港合作交流,打造深港优质生活圈。不断拓宽领域,推进深澳、深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