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编报2010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通知
(2011年1月6日)
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县水务局:
为做好2010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全面掌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来源构成、投资完成、资金到位及使用效果等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均要按本通知的要求编报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包括:
(一)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单位(项目);
(二)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单位(项目);
(三)其他当年竣工但未报批决算的竣工建设项目。
二、编报决算的准备工作
(一)及时与主管部门核对年初数及本年度各种来源的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数,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认真核对银行存款帐与开户银行对帐单,并将对帐单复印件附决算一并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
(二)严格按照《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掌握管理费列支范围,按照年度投资计划掌握管理费开支金额。
三、决算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决算是汇总决算的基础。各单位要在做好建设单位资金管理、帐务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决算报表,确保数字准确、真实、可靠和合法,要本着对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基层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反映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指导会计工作。
四、建设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的种类
(一)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二)基建投资表(财建02表);
(三)待摊投资明细表(财建03表);
(四)基建借款情况表(财建04表);
(五)主要指标表(一)(财建05表);
(六)本年基建投资表(财建07表)。
五、财务决算说明
决算说明是考核决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各建设单位要在决算说明书中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作全面详细说明,特别是对财政性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作重点说明。认真总结本单位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