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政发〔2011〕1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突出科学发展主题,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结转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新列入项目要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禁违规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实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四、强化协调服务和检查调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的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加强现场调研,完善调度分析制度,准确把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附件:201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201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1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年调水13.29亿立方米)
2 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年调水1.43亿立方米)
3 泰安市大汶河拦蓄工程(综合治理支流牟汶河埠阳庄大桥至干流砖舍坝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