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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先进县区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先进县区的决定
(连政发〔20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各县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社会事业发展奋斗目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激励争先创优,经市政府研究,授予东海县、赣榆县、新浦区、海州区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灌南县、灌云县、连云区、市开发区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进步奖。同时,东海县被评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县第一名,赣榆县被评为教育、红十字事业发展县第一名,灌南县被评为卫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县第一名;新浦区被评为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发展区第一名,海州区被评为妇女儿童、红十字事业发展区第一名,连云区被评为文化事业发展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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