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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建安8号”自卸砂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建安8号”自卸砂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粤交水[2010]428号)
中山市船务货运有限公司:
你司中船货〔2010〕02 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建安8 号”自卸砂船(总吨位1594、净吨位892、载货量2341 吨、主机功率2×288KW)运输建筑碎石〔依据你司与中山市宏强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航行江门、中山、深圳、珠海各市所属口岸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11年4 月30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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