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惠海1083”船变更船舶经营人的批复
(粤交水[2010]427号)
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湛江市新粤船务有限公司:
你们司惠海运〔2010〕06 号、《关于“粤海1083”变更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的意见》文悉。经研究,同意原经我厅粤交办字〔2007〕39 号文批准“湛江市新粤船务有限公司”航行港澳航线的“惠海1083”船(载货量860 吨)由“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经营,继续航行港澳航线。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及变更手续后,凭适航港澳航线船舶检验证书簿申请办理船舶营运手续。持本批文不能办理《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