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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体育强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体育强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连政发〔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体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体育强市战略,积极深化体育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市体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2010年,我市成功创成全省第五家、苏北第一家“体育强市”。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巩固提高“体育强市”创建成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东海县人民政府等10家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进一步开拓进取,争先创优,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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