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推行“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
三、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制定配套制度(2010年5月底前)。
抓紧制定与全面推行“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体现各建设项目的评价结果和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检查评比结果的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评价结果挂钩的招投标办法,体现“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施工、监理合同文本等。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6月份)。
组织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认真学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行动的有关制度要求,通过召开现场动员会、考察调研、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树立“标杆”示范工程、首件工程认可等方式,广泛动员,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贯彻落实(2010年6月~2010年11月)。
由项目业主通过合同约定、落实管理制度、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建设管理提升行动的措施和要求,要求各参建方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到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中。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在“制度落实到位,工程内优外美,内业资料完整,问题整改彻底”上下工夫,努力实现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
建设管理单位对建设管理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督促整改落实。通过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动态调整,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并应用于招标评标中,按照“信誉好者中标优先”的原则择优选择从业单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全面总结,树立典型,逐步建立统一的技术、管理、作业(工法)等标准要求,解决设计质量不优、监理水平不高和力量薄弱、施工管理不规范、履约意识和能力较差等现象,形成标准化建设管理、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监理体系,狠抓工程建设质量通病的治理,逐步形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建设单位为龙头,设计、施工、监理各负其责,体现科学性、系统性的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体系。
第五阶段:全面实施(2010年12月~2012年12月)。
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完善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全面推行,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目标的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