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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海昌华海运有限公司购置1艘油船的批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海昌华海运有限公司购置1艘油船的批复
(粤交水[2010]597号)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新增4800 吨级油船扩大经营范围航行广东省沿海成品油运输的申请》悉。经研究,同意原经我厅粤交水〔2010〕482 号文中批准你司购置1 艘4800 吨级的油船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广东省沿海及珠江三角洲各港间成品油运输,船舶购置期限1年。船舶购置完毕,请持批文及有效的船舶证书到我厅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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