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危险性病虫疫情随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而传播蔓延,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和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控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工作,许多危险性病虫都是随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远距离传播,从而扩散蔓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不仅对森林健康和生态环境建设构成重大威胁,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市的对外贸易和交流,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市属港口城市,交通发达,商品流通量大,渠道多,加之近年来城乡绿化快速发展,从外地调入绿化苗木增多,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也随之加大,2010年8月份,美国白蛾虫害传入我市部分县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检疫就是抓重点、抓检疫就是保资源、抓检疫就是促和谐”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二、坚决杜绝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严禁从美国白蛾疫区调入苗木,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各级森林植物检疫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凡是从外地调入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的,必须凭县级以上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书面“检疫要求书”,到调出地县级以上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办理调运检疫手续,抵运后,应及时向当地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备案,当地森林植物检疫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检。各育苗单位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花卉等,必须经当地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森检人员实施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并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出圃。 各类造林绿化施工单位在调运苗木时,必须依法向林业植物检疫部门申请检疫。
三、严肃查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