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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构,推进郑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6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1〕2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郑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荃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灏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迎伟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周 勇 河南银监局纪检书记
  周德选 河南证监局期货处副处长
  姚仁才 河南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
  张予红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张书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红星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张东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海平 市商务局总会计师
  祝遵刚 市统计局副局长
  霍训军 市信访局纪检组长
  赵志昌 市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省、市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定、措施的督办工作。张予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郑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做出工作部署;研究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指导各县(市、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配合省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对各县(市)的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存贷款增长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河南银监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的贷款质量情况、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河南证监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上市公司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河南保监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保险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市中级法院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的企业逃废债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影响金融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利用外资和吸引省外资金的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的人均生产总值水平进行数据收集;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相关单位报送材料汇总,同时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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