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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11年度全市水利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1年连云港市水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百分制)

  评价对象:新浦区人民政府

评价项目

分值(分)

评定标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16分)

1.1目标管理情况

2

政府年度总体工作有水利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有实施计划或方案;有跟踪检查、考核;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1.2组织领导情况

2

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水利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水利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

1.3经费保障情况

10

在区可用财力中安排2%-4%用于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利部门日常工作经费有保障,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省市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1.4工作推进情况

2

制定出台推进水利工作的政策文件,成立督查机构,定期检查通报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水利工作表彰奖励政策并兑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水利工作表彰大会。

2..防汛防旱及工程管理落实情况(20分)

2.1防汛防旱责任制落实情况

2

防汛防旱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处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灾的责任。

2.2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2

能够及时处理在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险工患段及病险工作,暂时不能处理的能够落实应对措施及责任人,有完善的各类预案,能够及时报送水旱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信息。

2.3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

0.5

能够加强各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对所管水利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2.4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

0.5

能按照责任状要求储备各类物资,并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规定储存其他防汛物资,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

2.5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管理工作

3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能有效禁止违法侵占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的行为,维护河道行蓄洪和排涝能力。保证新沭河、蔷薇河、东站引河堤防防洪安全。保证涵闸、泵站等工程的安全。

2.6城区和乡镇防洪工作

3

积极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洪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编制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保证新浦区城区及开发区的防洪安全。

2.7河道采砂管理

2

能够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28增加防汛抗旱投入

2

区级财政能够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本级财政的防汛与岁修工程专项资金;能按期完成防汛急办、度汛应急、水毁修复、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

2.9抗旱工作

2

切实做好抗旱工作,完善抗旱服务组织,能够加强用水管理,能严格执行市下达的供水计划和抗旱预案。

2.10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

3

全面开展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积极争创省、国家级水管单位。

3.重点工程建设情况(20分)

3.1新沭河五十年一遇治理工程新浦区境内工程

5

配合完成新沭河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3.2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

5

配合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3.3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5

完成当路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4蔷薇河东站引河疏浚工程

5

配合完成蔷薇河东站引河疏浚工程建设任务。

4.农村水利发展情况(20分)

4.1疏浚县乡河道

5

完成县乡河道疏浚12条156万方,投资60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2村庄河塘整治

5

完成河塘整治85条(个)24万方,投资8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

浦南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4.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

5

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2010年度工程投资290万元。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5.水资源保护情况(10分)

5.1水功能区达标

2

全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5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上一年度提高5%以上;

5.2节水型社会建设

2

万元GDP用水量降到300立方米以下;创建各类节水载体2个。

5.3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征收

2

完成水资源费征收10万元。

5.4饮用水源地保护

2

本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在97%以上、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5.5取用水管理

2

新增取用水户依法审批率达100%,用水计划下达、考核率100%。

6.水行政执法情况(10分)

6.1水法制建设

2

政府出台水法规体系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

6.2普法教育

2

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水利法规1次,开展水利“六五”普法,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6.3水事案件查处

2

立案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3件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无败诉案件。

6.4专项整治

2

开展百湖执法专项检查,加强蔷薇河清水通道整治,加强新沭河下游临洪河口湿地管控。

6.5水利执法能力建设

2

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执法经费有保障。

7.水利普查开展情况(4分)

7.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进展情况

4

完成国家、省、市普查办确定的年度普查任务(根据省普查办统一安排和具体要求)。在具体水利普查中,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受省普查办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011年连云港市水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百分制)

  评价对象:海州区人民政府

评价项目

分值(分)

评定标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16分)

1.1目标管理情况

2

政府年度总体工作有水利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有实施计划或方案;有跟踪检查、考核;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1.2组织领导情况

2

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水利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水利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

1.3经费保障情况

10

在区可用财力中安排2%-4%用于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利部门日常工作经费有保障,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省市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1.4工作推进情况

2

制定出台推进水利工作的政策文件,成立督查机构,定期检查通报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水利工作表彰奖励政策并兑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水利工作表彰大会。

2..防汛防旱及工程管理落实情况(20分)

2.1防汛防旱责任制落实情况

2

防汛防旱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处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灾的责任。

2.2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2

能够及时处理在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险工患段及病险工作,暂时不能处理的能够落实应对措施及责任人,有完善的各类预案,能够及时报送水旱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信息。

2.3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

0.5

能够加强各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对所管水利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2.4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

0.5

能按照责任状要求储备各类物资,并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规定储存其他防汛物资,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

2.5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管理工作

3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能有效禁止违法侵占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的行为,维护河道行蓄洪和排涝能力。保证蔷薇河、善后河、泊阳河堤防防洪安全。保证涵闸、泵站工程的安全。

2.6县城(城区)和乡镇防洪工作

2

积极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洪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编制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保证海州区城区及开发区的防洪安全。

2.7水库防洪工作

3

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并落实防汛抢险、大坝安全等各项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做好小型水库抗震预案前期研究工作。保证小水库、塘坝和磷矿尾矿坝不垮坝。

2.8河库采砂管理

0.5

能够严厉打击河库非法采砂活动。

2.9增加防汛抗旱投入

2

区级财政能够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本级财政的防汛与岁修工程专项资金;能按期完成防汛急办、度汛应急、水毁修复、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

2.10抗旱工作

2

切实做好抗旱工作,完善抗旱服务组织,能够加强用水管理,能严格执行市下达的供水计划和抗旱预案。

2.11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

2.5

认真开展小型水库管护考核,全面开展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积极争创省、国家级水管单位。

3.重点工程建设情况(20分)

3.1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

5

配合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3.2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海州区工程

6

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海州区工程竣工验收。

3.3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6

完成6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4电厂闸建设

3

配合完成电厂闸建设任务。

4.农村水利发展情况(20分)

4.1疏浚县乡河道

5

完成县乡河道疏浚13条179万方,投资70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2村庄河塘整治

5

完成河塘整治70条(个)52万方,投资16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

解决2.3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投资1100万元。板浦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4.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

5

实施小型农田水利2010年度专项工程,投资285万元。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5.水资源保护情况(10分)

5.1水功能区达标

2

全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5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上一年度提高5%以上。

5.2节水型社会建设

2

万元GDP用水量降到300立方米;创建各类节水载体2个。

5.3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征收

2

完成水资源费征收15万元。

5.4饮用水源地保护

2

本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在97%以上、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5.5取用水管理

2

新增取用水户依法审批率达100%,用水计划下达、考核率100%。

6.水行政执法情况(10分)

6.1水法制建设

2

政府出台水法规体系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

6.2普法教育

2

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水利法规1次,开展水利“六五”普法,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6.3水事案件查处

2

立案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3件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无败诉案件。

6.4专项整治

2

开展百湖执法专项检查,加强蔷薇河清水通道整治。

6.5水利执法能力建设

2

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执法经费有保障。

7.水利普查开展情况(4分)

7.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进展情况

4

完成国家、省、市普查办确定的年度普查任务(根据省普查办统一安排和具体要求)。在具体水利普查中,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受省普查办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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