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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11年度全市水利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1年连云港市水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百分制)

  评价对象:灌南县人民政府

评价项目

分值(分)

评定标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16分)

1.1目标管理情况

2

政府年度总体工作有水利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有实施计划或方案;有跟踪检查、考核;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1.2组织领导情况

2

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水利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水利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

1.3经费保障情况

10

在县可用财力中安排2%-4%用于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利部门日常工作经费有保障,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省市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1.4工作推进情况

2

制定出台推进水利工作的政策文件,成立督查机构,定期检查通报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水利工作表彰奖励政策并兑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水利工作表彰大会。

2..防汛防旱及工程管理落实情况(20分)

2.1防汛防旱责任制落实情况

2

防汛防旱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处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灾的责任。

2.2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2

能够及时处理在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险工患段及病险工作,暂时不能处理的能够落实应对措施及责任人,有完善的各类预案,能够及时报送水旱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信息。

2.3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

0.5

能够加强各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对所管水利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2.4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

0.5

能按照责任状要求储备各类物资,并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规定储存其他防汛物资,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

2.5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管理工作

3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能有效禁止违法侵占河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域的行为,维护河道行蓄洪和排涝能力。保证新沂河、灌河堤防防洪安全。保证涵闸、泵站工程安全度汛。

2.6县城(城区)和乡镇防洪工作

3

积极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洪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编制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保证灌南县城及开发区、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

2.7河道采砂管理

1.5

能够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2.8增加防汛抗旱投入

2

县级财政能够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本级财政的防汛与岁修工程专项资金;能按期完成防汛急办、度汛应急、水毁修复、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2.9抗旱工作

2

切实做好抗旱工作,完善抗旱服务组织,能够加强用水管理,能严格执行市下达的供水计划和抗旱预案。

2.10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

2.5

全面开展水管单位“千分制”考核,积极争创省、国家级水管单位。

2.11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1

继续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积极落实两项经费。

3.重点工程建设情况(20分)

3.1中小河流整治工程

3

实施并完成中小河流整治项目4.76公里公兴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500万元。

3.2灌河堤防护工程

4

完成2公里灌河堤防护工程竣工验收。完成16座灌河堤小型涵闸竣工验收。

3.3盐东四闸工程

5

完成盐东武障河闸、龙沟河闸、北六塘河闸、义泽河闸等4座挡潮闸竣工验收。

3.4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灌南县工程

4

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灌南县工程竣工验收。

3.5老六塘河治理工程

4

实施老六塘河治理工程。

4.农村水利发展情况(20分)

4.1疏浚县乡河道

4

完成县乡河道疏浚10条64万方,投资24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2村庄河塘整治

4

完成河塘整治196条(个)140万方,投资450万元。年内通过市级验收。

4.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4

解决0.6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投资180万元。2009年度、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4.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

4

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0年度工程,投资2850万元。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完成2009年度新增农资补贴项目的验收。

4.5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4

实施涟中灌区2010年度末级渠系工程,投资1000万元,年内通过竣工验收。

5.水资源保护情况(12分)

5.1水功能区达标

1

全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5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上一年度提高5%以上。

5.2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征收

3

完成水资源费征收210万元,上缴省南水北调基金140万元。

5.3节水型社会建设

2

万元GDP用水量降到300立方米以下;完成节水技改项目2个,创建各类节水载体6个。

5.4饮用水源地保护

2

本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在97%以上、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5.5取用水管理

2

新增取用水户依法审批率达100%,用水计划下达、考核率100%。

5.6“三条红线”管理

2

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并实施。

6.水行政执法情况(8分)

6.1水法制建设

1

政府出台水法规体系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

6.2普法教育

2

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水利法规1次,开展水利“六五”普法,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6.3水事案件查处

2

立案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5件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无败诉案件。

6.4专项整治

2

开展百湖执法专项检查,加强通榆河清水通道整治,强化工业园区取用水无序整治。

6.5水利执法能力建设

1

理顺水政监察队伍执法体制,执法经费有保障。

7.水利普查开展情况(4分)

7.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进展情况

4

完成国家、省、市普查办确定的年度普查任务(根据省普查办统一安排和具体要求)。在具体水利普查中,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受省普查办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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