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确保就业政策落实。按照《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做好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推进实名制的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做好对原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原《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换证工作,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将有关内容培训到每一位经办人员,实现《就业失业登记证》统一的申领发放流程、统一的审验管理机制、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
(八)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功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强基层就业工作平台建设,明确职责,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市人社部门要做好人力资源东市场、创业者孵化楼建设工作,为我市人力资源和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附件:郑州市2011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
|
|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万元)
| 再就业培训人数(人)
| 创业培训人数
| 城镇
登记
失业
率(%)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 公益性
岗位就业
| 农民工(人)
| 失业人员(人)
|
合计
| 130000
| 30000
| 13000
| 6500
| 150000
| 30000
| 2500
| 3000
| 4.0%
|
市本级
|
|
|
|
| 90000
| 5000
| 1000
| 1000
| 4.0%
|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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