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郑政〔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团结一致,克难攻坚,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研究,决定授予登封市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授予中牟县人民政府等19个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努力工作,更好地完成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起好步,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发挥中原经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 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一、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11个)
登封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2010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19个)
中牟县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二七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信访局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