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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南港工业区申请用水指标的复函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南港工业区申请用水指标的复函
(2011年1月18日)


天津南港工业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给予南港工业区用水指标的函》(津南港函〔2010〕39号)和《天津南港工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南港工业区是我市“双城双港”战略的核心部署,对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具有重大的作用,我局对园区用水予以支持。
  二、根据《天津市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论证报告》的结论,同意南港工业区以淡化海水为主,地表水和再生水为补充的水资源配置结构。
  三、按照《天津市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论证报告》结论,2014年南水北调通水前,同意向南港工业区供应外调水,指标通过调剂解决;同意淡化海水供水量,建设规模可根据需要适度超前。
  2020年,原则同意南港工业区外调水(引滦、引江)指标;淡化海水供水规模,建设规模可根据需要适度超前;再生水。由于   2020年是远期水平年,变化因素较多,供水指标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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