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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4、重点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要求市区联动,各区县政府应给予1:1的配套投入经费,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材料,同时还需在附件中提交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引导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20万元。

  5、申报工业领域重点项目的单位产值必须超过5000万元,上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年内完成。

  四、申报程序

  1、注册。主申报单位4月5日后在汕头科技信息网站注册单位信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需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一式一份送交科技主管部门,再由区县科技局统一送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需打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直接送交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

  3、一般医疗卫生项目不用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及项目汇总表一份(附送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其他单位直接送交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4月5日至4月30日下午5时;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申报单位报送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九楼汕头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处;

  联系电话:88426648;

  网上申报技术服务电话:88423083;

  电子邮箱:czy@shantou.net.cn

  附件:

  1:2010年度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0年度汕头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万美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申报单位

完成

时间

总投资

新增

产值

利税

创节汇

申请

拨款

区县配套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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