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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六、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㈠ 申报单位及时完成网络材料提交后,应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⒈《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各项产品的申请书及其附件应成套装订成册);
  ⒉ 本单位申报产品汇总清单(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㈡ 各推荐单位完成网络审核与推荐后,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⒈《2010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可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⒉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
  ㈢ 申请书附件应包括:
  ⒈必需材料
  ⑴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另需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⑶拥有专门研发机构或部门的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或部门情况表及其它证明材料)。
  ⑷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及其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
  ⑸申报产品品牌及其权益状况的证明。
  ⑹省级或以上法定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国家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公司所在页的复印件(属于节能/节水认证范围的应提供)。
  ⑺申报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或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⑻申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证明(包括该产品上年度市场销售情况一览表、销售额排名前5位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单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政府采购合同等)。
  ⑼主要用户使用报告。
  ⑽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若存在申报单位委托授权情况必须提供)。
  ⑾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以及主要的环境标准(涉及环保产品必须提供)。
  ⑿出口产品上年度出口交易证明材料(包括该产品上年度出口情况一览表及排名前5位的海关报单、海外销售合同或销售单复印件等,出口产品必须提供)。
  ⒉辅助材料
  ⑴申报单位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证明。
  ⑵企业认定情况证明材料。
  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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